開除員工是任何企業老闆都很傷神的工作,但是它是維護企業發展的必要手段。
我在大陸創業幾次,前後聘用員工人數將近300人,其中也不乏因為各種原因被我開除掉的。其中也發生過一些爭端,也學到了一些教訓。
以下我總結幾個在開除員工時,容易發生的致命錯誤:
1. 沒有與員工簽訂雇用合同。在雇傭合同上讓受聘人清楚知道聘雇條件和在自由意願下簽訂合同,對於企業主永遠是有利的。合同上應該清楚注明雇主或是雇員可以在任何時間下解除合同。解雇條件,以及預告通知時間可以在合同上注明。(儘管解雇條件與預告通知時間可以是不對等的,但是也是在自由意願下簽訂的合同。)
2. 缺乏書面的人事政策。無論是單頁的公示,或是記載在數頁的員工手冊上,你應該讓員工清楚知道公司的人事政策。
3. 平常沒有執行績效評估。如果員工工作績效不佳,或是違反公司政策,導致你必須解除聘用,你應該保有平時對他工作績效評估或是警告的書面記錄。
4. 缺乏合法開除員工的理由。在多數的情況下,你並不一定需要在開除員工時有義務告知任何理由。然而,如果你不想惹上法律官司,最好還是要在合乎法律規定下執行。
5. 沒有做好事前的準備工作。想清楚你在通知解雇時要如何說,相關的書面文件是否預先準備好了?檢查好公司是否有積欠員工工資,休假的事實。再熟讀一次公司的人事政策。如果不很確定,趕快打電話給你的律師或是地方勞動局問清楚。
6. 拖太久。如果你已經計畫要開除某人,但是總是在等合適的時間,那麼,你可能會碰到一些麻煩。首先,該員工可能會敏感探知被解雇的可能性,因此開始怠工、私下剽竊公司機密、散佈對公司或管理階層不利消息、煽動其他員工集體對抗,或甚者開始準備和你打一場官司。第二、即使他本人沒有這樣做,但是周遭員工可能也會查覺,而導致工作情緒低迷、躁動。如果你做好開除的決定,立即行動。
7. 缺乏後續跟進計畫。開除大概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手段,但是也遺留了一些你必須跟進解決的問題。你應該針對問題採取行動。例如,將被開除員工的原有工作分配給其他人,聘雇替代人員,或是將該工作改為外包作業。
8. 說太多了。言多必失!千萬別說出超出你能力範圍的承諾,例如答應他推薦新的工作。千萬別讓他找到一個回來找你的理由。要幾分鐘內就說完、處理完畢。當面表達你的歉意,永遠沒有錯,態度誠懇,但是立場堅定。除此之外,不要觸及任何不相干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