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 星期四

隨意就業意味著什麼?

隨意雇傭是指雇員可以在任何時候被解雇,而無需任何理由、解釋或警告。這也意味著員工可以隨時以任何理由辭職或者根本沒有理由。
隨著時間的推移,隨意就業越來越受歡迎。這種類型的工作對雇主和雇員都有很大的靈活性。例如,雇主可以更改雇傭條款,如薪水、福利計畫或帶薪休假,而無需事先通知或作出任何後果。如果雇員願意,他們可以不經通知就換工作。(儘管通常最好提前兩周通知,無論法律要求如何,以保護你在未來雇主中的聲譽。)
員工權利
儘管隨意雇傭提供的僱員保護比工會集體談判協定下的雇傭等替代方案要少,但僱員在解雇後確實享有權利。如失業保險。
政府有法律保護雇員免受非法解雇。原因可能包括種族、宗教、公民身份、因執行受法律保護的行動而遭到報復、告密、殘疾、性別、年齡、身體健康、性取向和其他受勞動法保護的因素。
此外,公司政策可能會為在某些條件下被解雇的員工提供諸如遣散費等保護。
隨意雇傭的例外情况
有些情况下,雇主或雇員可能需要遵循比隨意雇傭更嚴格的準則。以下是此類例外情况的示例:
· 雇傭合同:受集體談判協定保護的雇員或有雇傭合同的雇員,可能有不屬於隨意雇員的權利。
· 默示契约:當雇主與雇員之間訂立默示契约時,無論是否存在法律文件,都禁止雇主解雇雇員。通常很難證明這樣一項協定的有效性,而這一負擔由雇員承擔。你的雇主的政策手册,或新員工手冊,可能表明員工不是隨意的,只能出於正當理由被解雇。
· 誠信與公平交易:另一個例外被稱為默示誠信與公平交易契約。在這種情況下,雇主不能為了逃避自己的職責而解雇一個人,比如支付醫療、退休或基於傭金的工作。
· 公共政策:如果雇員的行為違反了國家的公共政策例外,雇主不能解雇該雇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雇員離職的理由有利於公眾,雇主將被禁止解雇雇員或向雇員要求賠償損失。
公司政策文件
大多數雇主在員工手冊上清楚地表明,員工是隨意的。雖然這並沒有明確的必要性,但它有助於防止以後發生糾紛。其他雇主可能會讓新員工簽署一份文件,承認他們是自願的員工,並同意該身份所附帶的所有條件。
唯一真正可能成為問題的是,員工是否接受了一份基於口頭協定的職位,該協定與他們後來被要求簽署的隨意雇傭協定相衝突。在這種情況下,建議員工在簽署此類文件之前諮詢律師。
隨意雇用是否意味著你會毫無預兆地被解雇?
簡而言之:不一定。但你最好表現得好像你可能會在沒有警告的情况下被解雇。準備好你的履歷、推薦信等,以便在需要的時候立即開始尋找另一份工作。
也就是說,雇主們有一個和任何公司一樣的品牌,大多數人更願意避免因衝動或殘忍而獲得聲譽。所以,除非他們覺得你給了他們一個好的理由,否則很多人願意軟化你的轉變。這可能意味著在離職前給你一點警告,或者在離職後給你提供遣散費,或者只是不反對你申請失業救濟金。
一句話:僅僅因為雇主能做點什麼,並不意味著他們會做。做好最壞的打算,但不要沉迷於此。在當今的就業市場上,隨時準備在短時間內做出改變是值得的。畢竟,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更好的機會,你會决定利用隨意的工作,找到更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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