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決定要聘僱某人時可能可以做出很好的決定。但是,也很可能做出無意識的偏好決定,例如,忽視了一名處於失業中的求職者。
事實上,如果一名失業中的求職者,即使他的條件滿足企業的需求,甚至他的資質超過其他求職者,如果你不能給他機會超過一個月,他也會對你的公司快速降低興趣。
但是,如果你忽視了這個機會,同樣的會讓你的公司付出代價。
這些人通常會比較便宜,也比較容易接受你公司提出來的聘僱條件。其中,包含了你不需要用力說服他離開原來的僱主。
這樣的求職者,通常會在工作上表現得更執著,更有邁向成功的企圖心,也會更感激你提供給他一份工作機會,在新工作上更積極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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